香港,作为多元共融的亚洲国际都会,向来吸引各地人才来港发展,为此,香港政府在2006年开始推行「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吸引世界各地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以补充和丰富香港人才库,从而提高香港竞争力。为了吸引人才长远留港发展,香港特区政府去年在《施政报告》中宣布将实行非永居购房退税机制,非永居购房可以退25.75%税收!

6月21日,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通过《2023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落实在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制度下引入退税机制,吸纳世界各地的人才长远留港发展,壮大香港的人才库。修订条例将于2023年6月30日刊宪。税务局随即会接受外来人才的退税申请。

香港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表示:“退税安排令合资格外来人才的整体印花税负担与首次置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齐,为有能力及有意置业的外来人才减低置业成本。我们相信这项措施会有助提高他们在香港置业和长远定居的意欲,为香港注入发展动能。”退税机制下,凭借指定输入人才计划来港的合资格外来人才,在2022年10月19日或之后在香港购置住宅物业,并在其后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就其已购入的一个住宅物业申请退还已缴付的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不过有一个前提:在购置该物业时,该物业是申请人唯一持有的住宅物业(更换物业的情况除外),而申请人在申请退税当日仍然持有该物业。申请人仍须缴付按第2标准税率(即适用于首次置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这也意味着,香港非永居身份也可以和香港本地永居一样可以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在香港买房置业了。
在港置业的纳税要求与内地有所不同,没有契税、增值税等税种,仅需缴纳印花税。
香港印花税又分为从价印花税和买家印花税。
若您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仅须缴纳15%的从价印花税;同时若是首次在港置业,还可按照首套置业优惠税率(1.5%-4.25%)缴纳从价印花税。
若您未获得香港永久居住权:您购房须缴纳15%买家印花税 BSD + 15% 从价印花税 AVD 1 = 30%税率
待《条例草案》正式实施后,香港非永居转为永居身份后可申请退还置业期间因身份不同而多缴纳的印花税,使其整体印花税负担与首次置业的香港永居居民看齐。
因为按照港府之前购房政策,假如你想要在香港购买一套1000万的房子,因为未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所以需要缴纳15%的买家印花税+15%的新从价印花税,共涉及30%的税收,也就是需要缴税300万。而香港永久性居民首次置业能享受减免印花税,同样是购置1000万的住宅物业,只需要缴纳3.75%的新从价印花税,也就是缴税37.5万,而今新购房政策实施后,即使你购房的时候是非永居设法你,但等你在香港待满7年,申请拿到永居身份证后,就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退回这15%的买家印花税,也就是可以申请退回26.25%,也就是262.5万。
当然了,享受这个购房优惠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根据施政报告中的措施,符合定输入人才计划来港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成为永久居民后才可以申请退税,而输入人才计划是指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一般就业政策 - 专业人士+企业家 (适用于非内地居民)、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高才通」)是今年新增设的,计划为期两年,有意申请的人才毋须在提出申请时已在香港特区觅得工作。只需要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申请人可选择以下申请类别:A类申请:过去1年,年薪达250万港元或以上(A类申请);B类申请:毕业于全球百强大学*并在过去5年内累积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C类申请:五年内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但工作经验少于叁年的人士;这类申请受年度配额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类申请并不适用于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本地学生。
计划不限行业,希望来港定居/工作的高技术人才或优才,可根据计划所设「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等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以获得资格。前者评核年龄、学歷、工作经验等范畴,后者评核其杰出成就,如国家/国际奖项得主等。最新更新:
取消年度配额
3.一般就业政策-专业人士+企业家(适用于非内地居民)
此政策不限行业,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可参考人才清单上13项专业人士,如:创新及科技专家、金融科技专才等。)的申请人;或计划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海外、台湾及澳门企业家,可根据政策申请来港工作。最新更新:
可直接申请无须先行证明本地招聘困难
更新「人才清单」
此政策不限行业,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可参考人才清单上13项专业人士,如:创新及科技专家、金融科技专才等。)的中国公民,可根据政策申请来港工作。最新更新:
可直接申请而毋须先行证明本地招聘困难
更新「人才清单」
于本港修读大学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全日制学士或以上学位,而获得学位之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在港工作,应届毕业生可以于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他们便可留港24个月;若在毕业日期六个月后,则需要在提出申请时先获聘用。
为期两年以试行形式扩展安排至本港大学大湾区校园的毕业生
供合资格公司申请输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从事研发工作。按需要把新兴科技范畴纳入计划中,以迅速回应科技业界需要
此政策不限行业,已经移居海外的香港永久居民的第二代,不需要先行获聘,便可以透过此计划申请来港逗留24个月(首次居留)。